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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公开招聘80名事业单位人员大专可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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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剑阁人注意啦

剑阁县公开招聘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快来看看吧!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01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剑阁县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其中,报考护理岗位应具备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但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

报名时本县卫健系统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年11月9日)

02

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0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下图。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108、109、110、111、112、113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03

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04

考试

(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方案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具体事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时间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岗位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且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05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

(二)监督举报电话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综合来源于剑阁县人民政府网、青春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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